妊娠于28周以前终止,胎儿体重不足1000g,称为流产。1.详细询问病史:有无停经史,有无阴道流血,流血量,性质,是否伴有腹痛及其他排出物等。
2.进行全身系统检查及妇科检查。
3.进行必要的化验及辅助检查。男方:精液常规、血型、染色体等。女方:阴道细胞涂片、宫颈评分、基础体温、血型、染色体、B超检查子宫发育情况有无畸形等。
1.先兆流产 以保胎为原则。
2.难免流产 应清除宫腔内胚胎组织。
3.不全流产 应清除宫腔。
4.完全流产 胚胎组织排出后,流血停止,腹痛消失,除嘱患者休息,无需特殊处理。
5.稽留流产 妊娠3个月内如已确诊为死胎,可立即清除宫腔。如孕期超过3个月,先用大量雌激素,然后再用催产素引产,如不成功,可考虑手术。
6.习惯性流产 有习惯性流产史者,应经常测量基础体温,如月经周期稍有延长而基础体温不下降,有妊娠可能时,即可开始治疗。避免体力劳动及精神紧张,禁止性生活,给予维生素B、C,找出原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。
1.对于有过流产史的夫妇,应及时到医院检查,查清引起流产的原因,治愈后再要孩子。
2.如果是患有慢性病的人,应在怀孕前积极治愈疾病,即使怀孕后仍要在医生的监护下,观察胎儿发育情况。如医生嘱不宜怀孕,应采取避孕或终止妊娠等措施。
3.已经怀孕的妇女,要避免接触有害化学物质,如苯、砷、汞。放射线等。
4.怀孕早期应少到公共场所去,预防病毒感染。
5.如果孕妇患病,要及时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治疗,不可自己随便用药。
6.妊娠的最初3个月不要同房,亦不要过于精神紧张或情绪激动,注意饮食, 注意休息。